关于开展2015/2016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、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
来源:未填
发布日期🧙🏻:2016-03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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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彩神二级管理学生工作职责》(闽北职院学[2010]12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5/2016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、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》(闽北职院学〔2016〕4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系具体工作实际情况,现决定开展2015/2016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🙅🏻♀️、班主任工作考核🤸🏿🤫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🍔。
一、考核范围
2015/2016学年第一学期管理系在岗的所有班主任、辅导员🧘♂️。
二、考核内容
考核的内容根据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从德、能🧘🏿♀️、勤👳🏻♀️、绩四个方面进行💆,考核的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👨🏻⚖️。
德🕺🏼: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,职业道德🛠,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和集体观念🏏🎴。
能🙇🏽♀️: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👢,工作能力的运用发挥。
勤:主要考核工作态度🐷,遵守纪律情况和工作的主动性。
绩: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、质量、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🛹。
三🦸、考核办法
考核由管理系辅导员、班主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。领导小组名单如下🧀:
组长🕯:詹茂光
副组长🦙:李清龙
组员:赖仁新、朱丹、李文俊、黄裕章♿❤️、朱瑜🧜🏼♀️、吴亮
领导小组对照《彩神思想政治工作精细化管理》的辅导员工作职责💏、《班主任工作职责》🔦,按照《彩神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(试行)》、《彩神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(试行)》,执行考核工作。
四、考核程序及工作进程
1.自评(3月5日-3月6日)。辅导员😖、班主任对照职责🧎➡️、工作考核内容形成书面总结,填写《2015/2016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、辅导员工作考核表》,突出思想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🍕。
2.学生民主评议(3月7日-3月8日)。由系学生科组织各学生班级开展学生民主评议及评议结果汇总工作,学生民主评议参与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%😗,其中学生干部不超过三分之一🔵。
3.系部评议(3月9日-3月10日)🏃♂️。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、班主任开展学生思想工作情况及业务能力水平等进行评议🧑🏻🦱。
4.考核结果(3月11日-3月14日)♑️:由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以上班主任自评、学生民主评议、系部评议的情况,确定考核等级(考核等级分为优秀🍺、良好🏝、合格🧏🏽♀️、不合格),填写《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》和《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》。
四👋🏻、工作要求
1.考核工作要结合《辅导员(班主任)工作日志》、值班情况、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等🧑🏽🎓,做到客观公正,真实准确,有利于推动工作🈴,发挥实效🧑🏼🔬。
3.考核等级分为优秀(85分以上)、良好(75-85分)、合格(60-75分)🥇、不合格(60分以下)👁。考核等级优秀者的比例不得超过20%🧡。
管理系党总支
2016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