彩神关于做好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分申报的通知
来源🧑🍳☝🏼:思政部
发布日期👆🏻:2022-11-23
浏览🥃:6469次
各系,各处室(部🚔、馆):
根据《彩神绩效工资分配方案(修订)》(闽北职院〔2022〕31号)文件精神,学校将组织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绩效工资积分申报🙂↔️,具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对象和时间
申报对象:我院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。
申报起止时间↘️: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。
二、考核依据
《彩神绩效工资分配方案(修订)》(闽北职院〔2022〕31号)🧑🏿🦲。
三、组织实施
1.本次申报为自主申报,以项目为申报主体👵🏽,项目类型为《彩神绩效工资分配方案(修订)》中表八包含的项目,申报项目必须为已完成验收项目♓️,不接受非个人项目的个人申报🧑🏽🏫。各部门应认真梳理已完成项目,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。
2.各部门在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前做好统筹🥂,明确二次分配比例,其中分配给项目组成员的比例不低于80%。
3.项目负责人根据部门统筹情况填写《彩神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分申报表》,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或说明🤤。
4.各部门2022年12月1日后获得的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分延后到2023年申报。
5.各部门根据二次分配情况填报《彩神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分部门二次分配表》并公示👆👵🏿,同时将《彩神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分汇总表》于2022年12月1日前上报教务处😽,上报材料包含纸质版2份上交教务处,电子档发送至联系人OA,联系人🕉🚃:杨成菊。
附件: 1.《彩神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
分申报表》
2.《彩神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
分部门二次分配表》
3.《彩神教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积
分汇总表》
彩神
2022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