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借阅规则
来源🍆:图书馆
发布日期:2022-06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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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自助借还区设置在二楼大厅左侧,服务台设置在二楼大厅正中心👶🏿。
①、教师每证可借图书20册🙆🏼,学生每证可借图书3册🍀。
②、教师可借图书期限为180天🙅🏻♂️👉🏻,学生可借图书期限为40天。
③、图书借出起7日内不得提前归还图书,逾期归还图书将影响借书证的正常使用和读书积分累计。在自助借还设备上归还图书时,如果提示超期且还书失败,请勿将图书直接放置在移动还书箱内(此行为将被视为图书归还失败,该图书依旧存在于读者的借书证上)😵,并且及时告知在大厅服务台值班的老师或者同学,在服务台通过图书集成管理系统GDLISNET对超期图书进行归还操作🪺。
④、工具书和教参仅供于馆内阅览摘录,不外借流通💁🏿♀️。
⑤、图书的损毁、丢失,按照《图书(随书光盘)借阅规则》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