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来源:学工处
发布日期:2024-05-11
浏览:1536次
关于评选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各系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🌵🧘♂️,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🔨,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𓀝,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、学风,经研究👩🏽🎤,决定组织开展我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🤲🏿:
一、评选范围
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
二、评选时间
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在校期间表现良好,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,可参加评选😍🤳🏿:
1.基本条件:
(1)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遵纪守法,道德品行良好;
(3)在校期间的学习、实习成绩较优秀🕵🏻♀️;
2.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:
(1)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🌁,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;
(2)在服务学院、系、班级工作中表现积极💩;
(3)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等✈️,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
(4)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,参加“三支一扶”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项目;
(5)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评选📼♥︎:
1.违反法律法规🎧、校纪校规等处分且尚未解除的;
2.存在考试不及格现象的;
3.存在不文明离校行为或诚信缺失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🏃➡️;
4.未按期完成学业🎢;
5.未按时缴清学杂等费用;
6.存在其他不宜参评的情况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择优预选🏋🏿♂️。根据评选条件,由学生本人填写《优秀应届毕业生申请表》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,班级开展民主评议🥙,并向系内推荐🪑🙇🏼。各系根据“公开🧑🏻🦲、公平💼、择优”的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、进行层层推荐,按各系本届毕业生总数的10%评选🧖🏿♂️,评选出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。
(二)预选公示。预选名单应在各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,广泛征求意见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,确保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。
(三)资格审查🧑🏽👩🏽⚖️。各系在上报优秀应届毕业生信息之前🧑🏼⚖️,应对拟推荐的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☆,一经上报💃🏿,不再修改。
(四)上报审批。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、相关信息无误的,以系为单位,经系党政联席会审议后,将《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汇总表》报学生工作处。
(五)学院评审😮🕘。学生工作处专题会议研究后,向院长办公会提请审议名单。待通过后,学生工作处将统一制作《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》,并由各系负责分发。
四、提交材料
(一)《彩神优秀应届毕业生申请表》(见附件1,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,一式两份) 👨💼,各项不得空缺😋,主要事迹不少于800字。
(二)《彩神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汇总表》以系为单位填写(见附件2,纸质版一份)。
(三)各系根据工作情况形成《年度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》(材料加盖系党总支公章🏎,内容包含评定程序、审查情况、公开评审会召开情况 (包括时间、地点、图文资料) 、公示范围等)。
以上所有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。纸质版材料需加盖系党总支公章,电子版材料一律用优盘拷贝🦵,于5月3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学工处综合科。逾期不报,视为放弃名额🦠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 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系要坚持“谁推荐👩🏽⚖️,谁负责”原则,制定周密的评选方案,严格评选程序🚶🏻♀️➡️,精心组织实施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👾,杜绝各种不正之风,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。
2. 扎实推进👉👩🏿🦰,形成长效。各系要优化评选程序,强化过程监督,坚持国家政策导向,坚持育人导向🚶🏻➡️🏋🏻♂️,通过优秀毕业生的评选🤲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🤸🏿♀️,形成长效机制🏄🏽♀️。
3.营造氛围🤵🏿♂️🔚,跟踪培养。各系要将优秀毕业生先进典型选树工作落实🆔、落细🧑🧒🧒,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跟踪培养工作🧓🏽👨🏼✈️。毕业离校前如出现结业、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法规👬🏻🦵🏽、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等情况的💪,学院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。
附件☔️:
1. 《彩神优秀应届毕业生申请表》
2. 《彩神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汇总表》
院学生工作处
2024年5月11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