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纪释法——第4期 (总第83期)
来源📡:学工处
发布日期💂🏽♂️:2021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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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
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自然资源局组织职工变相公款旅游问题。2020年6月28日🤹♀️,土默特左旗自然资源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🥓,决定于2020年7月3日前往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红色教育基地进行“七一”主题活动。7月3日下午,该局党员干部前往希拉穆仁草原,当晚在草原用餐、住宿,共支出食宿、酒水费用4080元。7月4日,党员干部前往百灵庙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活动,并于当日返回。该局组织职工变相公款旅游💇,云国平作为党组书记👨🏼🌾,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🐴。2021年1月,云国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(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)
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住建局借机公款旅游问题。2017年9月,鼎城区住建局借开展红色基地教育活动之机🧘🏼♂️,组织单位干部职工顺道参观岳阳市平江县石牛寨旅游景区🍃,并用公款报销参观旅游景区产生的费用👨。鼎城区住建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李国忠,党委委员👩💻、副局长陈泽平😘,工会主席刘湘粤,政工室负责人高雪萍均负直接责任。2018年9月,李国忠、陈泽平、刘湘粤、高雪萍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涉案违纪款己追缴🧑🏿🚒。
(摘自常德市纪委监委网站)
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委党史联络组借机公款旅游问题。2017年9月😊,临澧县委党史联络组组长刘德亮🔞、县委党史办主任李维借开展抗日战争爆发八十周年纪念活动之机,组织临澧县委党史联络组成员到山西抗战纪念地进行实地参观🧜🏿♂️。期间🖨,擅自变更行程安排,参观山西晋祠🎚、山西五台山等旅游景区,并用公款报销参观旅游景区产生的费用。临澧县委常委、县委办主任邓慈陵负重要领导责任,李维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🍔,刘德亮负直接责任☝🏿。2018年10月,刘德亮、李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📃,邓慈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,临澧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徐兴庭被谈话提醒🤸🏻。涉案违纪款己追缴。
(摘自常德市纪委监委网站)
【纪法链接】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💂🏻♂️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较轻的🙅🏿♂️🐌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⚒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✌🏼;情节严重的🟪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:
(一)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🍸、考察调研、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👩🏽🦱;
(二)改变公务行程🥮,借机旅游的🧶;
(三)参加所管理企业、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👨🏽🎓,借机旅游的。
以考察、学习🧑🏻🎄、培训、研讨、招商👼🏻🤸🏿♂️、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(境)旅游的,依照前款规定处理🤦🏿♀️。